如今,距离那件事已经过去了十年。在这十年间,之前那个在北杨克顿郊外被击毙的恶名远扬的抢劫犯麦克 - 汤力,几乎已经被所有人遗忘了。在洛圣都,有一片富人聚居的区域,那里阳光灿烂。在这个区域中的一座豪宅后院里,摆放着一把躺椅,有一位中年大叔正颓废地躺在上面,他就是麦克 - 迪圣塔。刚刚他和自己的太太亚曼达发生了激烈的争吵,此刻他穿着沙滩裤衩,正大口大口地灌着威士忌。周围的邻居们只清楚一点,那就是老麦从来不去工作,整天游手好闲的,但是他却好像有用不完的钱,从来不会为钱的事情发愁。也许邻居们偶尔也会好奇,他的钱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?毕竟一个人如果不工作却又不缺钱,这在常人看来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。
女儿再也不会像幼时那般搂着自己的脖子,甜甜地喊着爸爸了。这个光怪陆离的糟糕城市,把她熏染得一心只想一夜成名,要么就被哪个电视制作人捧红,瞬间家喻户晓。儿子呢,就是个整天宅在家里的胖小子,只知道飙脏话,沉迷于游戏。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,竟然还染上了抽大麻的恶习。这俩孩子啊,没有一个听我的话。你们只看到我这十年来没工作,就觉得我像个寄生虫似的,可你们哪里晓得我为了你们付出了多少、牺牲了什么呀!哼,依我看,你们才是寄生虫呢。要是没有我,你们早就饿死在街头了。跟FIB合作简直就是个填不满的大坑,害得我麦克大爷每个月都得像个小孙子似的交保护费。要不是我,就凭你戴夫这个蠢货,到现在最多也就是个小喽啰。我枪毙麦克汤力的事情给你带来了多少升迁的资本啊,可到最后呢,你还是把我不当回事儿,就像我是个屁一样。老麦的脑子里啊,每天都不知道要把这些话来回念叨多少遍呢。这日子过得真让人糟心,老麦常常觉得自己的家庭变得如此不堪,自己的生活被各种人和事搅得乱七八糟,而自己却像是被命运捉弄的可怜虫,只能在心里默默发泄着这些不满和愤懑。
老麦在家里渐渐成了个惹人嫌的家伙。他整天只能借酒来排解忧愁,酒喝多了就跑到红灯区去过夜。他想要改善和老婆孩子之间的关系,然而不善表达的他每次表现出来的都很简单粗暴,这使得家人越发厌恶他。不过他依旧在努力着,他期望全家能和和美美,渴望得到作为家长应有的敬重,想要重拾一家之主的威严。可事情怎么就发展成如今这个糟糕的模样呢?他自己也说不清楚,那就再喝口酒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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